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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涛︱转折期:关于宋庄规划引发的艺术家恐慌问题的建议

2020-07-02 10:19:46.736 来源: artda.cn 艺术档案 作者:张海涛

张海涛︱转折期:关于宋庄规划引发的艺术家恐慌问题的建议

近期北京昌平瓦窑文化产业园区、草场地部分艺术区、顺义水坡艺术区已开始强拆腾退,面对各种腾退的信息艺术家们人心惶惶,不少学者认为是针对艺术家的想法也越来越多,所以希望地方政府多和艺术家即时沟通,避免双方的误判与矛盾激化,达成解决问题的目的才最重要。

艺术家通过自媒体表达自己对此事的看法和心情与作为来宋庄生活已21年的我感同深受,艺术评论家栗宪庭老师、陈晓峰、杨卫等艺术工作者都先后发表了自己的态度和建议,也是艺术家群体体现出对艺术区强烈的保护责任和愿望。宋庄集体土地使用的历史众所周知,是地方以及北京市已经批示的文化产业用地,也是地方政府引入的项目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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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区意义:文化对于城市乃至国家的重要性

由于宋庄近况的不稳定性,我身边很多朋友陆续计划搬离宋庄找房子,有去河北燕郊的、顺义李桥的、有去上海、回老家的,很多城市的艺术区也在以优惠的待遇招揽艺术家。这次艺术区规划成为宋庄的转折点,转的不好将面临宋庄的生死存亡。一旦艺术家搬离宋庄,近30年积累的最大的原创艺术区品牌将不复存在,艺术家给地方经济、文化带来的价值和意义大家都心知肚明。政府张贴告示前的用意应该和艺术家沟通,避免造成大量人才流失和恐慌氛围,影响艺术区生态发展的稳定性。

一个城市缺少文化,精神世界必然出问题,就会成为文化沙漠。有了好的艺术区生态才会有好的艺术和文化,这是全世界文化发展已有的经验。艺术区甚至是平衡国家经济的文化指数,需要包容和善待。

就最近宋庄发生的改造规划:腾退、变更租赁合同等现象及所见所闻,表达我的感受和个人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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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宋庄、小堡村规划腾退图引起的关注

网络传阅的小堡村腾退规划图涉及至少16个艺术区。正在和已经腾退的小堡广场门面房街区,面临重新改造。

目前艺术小镇初步规划分为小堡村三段区域,很多艺术区都在腾退范围,这个中心地段区域正是艺术家聚集最多的区域。如KUK、北向阳光、怡达艺术区、60艺术区、糖厂、环岛一号、89号、Art18、画家大院、环岛艺术区、苗圃艺术区、90艺术区、A区艺术中心、印象街艺术区、岳杨小镇艺术区等16个艺术区及一些不熟悉的艺术区。

初步保守估计腾退户数2100一3000户,可能涉及6000一7000位艺术工作者。还有很多散户在腾退之中没有计算,加上散户和艺术教育机构(宋庄上百家艺术培训机构主要集中这个片区)涉及腾退的艺术相关人员就更多。


建议腾退的艺术区保留改造

很多艺术区硬件本身已建成,艺术氛围很好,重新盖不一定比以前建的好,如果拆了会造成资源浪费,已经建好的艺术区是否考虑能保留,而涉及企业厂子可以进行艺术区改造。加之恐慌心理和搬迁成本(有很多艺术家全家老小都在此居住多年,投入大量精力和财力)等因素,也都会导致大量人才流失和社会矛盾。


即使保留不住,建议边拆边安置

退一步实在保不住应逐年逐月腾退,在小堡村范围及时建艺术区廉租房,边安置边腾退,避免艺术区大量核心人才流失,造成艺术区文化与经济产业重大损失。也为了避免装修费和未到期的房租返还补偿不到位而在副中心引发大规模的社会矛盾冲突。2009年东营艺术区、008艺术区“暖冬计划”就发生艺术家与房主、拆迁办大规模流血冲突,焦点就是装修补偿和未到期的房租不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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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规划建议

这两年宋庄已被北京市定位为“文化创意小镇”,规划改造已到了中后期阶段,如果艺术家接连接到腾退通知,艺术家走了,艺术小镇建设也将失去意义。建议艺术区规划应该由艺术家、设计师等专业人士参加给予合情合理的意见,很多房产公司的规划大多不是以艺术区品牌建构为目的,地产公司规划肯定会有定位的偏差。规划应增加好的艺术机构、艺术节(展)项目和保障艺术家生存空间的专业交易平台,庞大(约两万)的艺术家群体在政府支持的艺术小镇聚集实际也就这两块的诉求和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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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变更租凭合同的律师函

最近小堡村核心艺术区东西艺术区和任庄艺术区收到一份《变更或修订农村土地的承包/使用/租凭合同的告知函》,推翻了艺术家早前与地方政府签订的50年租赁使用合同,改为20年有效期合同,造成艺术家群体的极度恐慌、焦虑,很多人的理解就是要借此机会赶艺术家走。因为如果合同重签那么原来最早协约的一部分艺术家到现在只剩几年就到期,这里涉及是否能续签的可行性、重签合同从什么时候签开始算起的问题。

艺术家及曾经的法律工作者王笠泽老师(《宋庄房讼纪实》作者,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3年著)找到了相关法理,1990年5月19日实行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新《土地法》今年1月1日已经开始实施。

1990年关于国有土地出让的法律规定:公益事业性用地使用年限为50年。国有土地公益性文化产业、事业项目用地,包括文化教育、科技、体育项目,而宋庄作为北京市文化产业用地是客观事实。2006年有批文艺术园区建设是北京市委市政府主导的文化产业项目,通州、宋庄镇政府都有文件。

今年实施的《土地法》六十三条规定:“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出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及其最高年限、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抵押等,参照同类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执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法条规定文化产业项目的本质依法是属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类型。可以按50年限,集体土地出让、租赁参照国有土地政策执行。艺术家与地方政府签订的是《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小堡村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入园协议书》,这和土地租赁合同不是一回事,是共建文化产业园区这个文化产业项目的协议书,是合同但不是土地租赁合同。            

这样就可以将艺术家工作室纳入到艺术小镇的规划范围,可见原来的合同是合理合法,就不用再另外重签以前的协议。

6月20号艺术家们与镇政府进行了一次相关内容的座谈会,关于艺术家的诉求目前还没有回复解决的方案,但我觉得沟通的必要性还是有意义的,重要的还是最终要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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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没收财产通知,引起的艺术家的恐惧

一波未平,一起又起。近期艺术东区、大兴庄、长青藤艺术园区200多户艺术家同时收到《北京市通州区依法没收违法土地上建筑物及其他设施》的通知,又让艺术家们坐立难安,心生恐惧。艺术区的艺术创作者要面临罚没财产的遭遇出现在这个时代实在无法理解。

网传非宅腾退、50年转20年土地租赁合同变更的律师函、罚没财产告知书是北京市整体行为,为了把土地资源变向收回国有、集体,大多是先改成公园绿地:如黑桥艺术区、东坝艺术区,收留后便以备用,也为驱赶低端人口,但政府具体真实的意向不清楚,也不会公布。我们的社会缺的不光是平等的人均经济指数,还缺少包容的制度和个体文化素质的提高及民生福利保障问题,而文化在强大的经济面前显得极为脆弱,亟需加以保护。


2020年6月25日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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