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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庄房讼案新动态丨村民侵犯艺术家:一堆土被判罚25000元

2018-09-18 17:27:09 来源: artda.cn艺术档案 作者:张海涛

▲ 9月17日艺术家马万明房讼案开庭现场

 
宋庄房讼案最新动态

宋庄艺术家马万明房讼案,2018年9月17日周一上午9:00在宋庄法庭开庭。

此次开庭之前宋庄已经发生多起因房讼案引发的村民骚扰事件的判决:卖房村民以堆土堵门的方式作为低价收回房屋的筹码,2017年艺术家马万明被原卖房村民抢房堵门一年,将村民告上法庭,法院判决村民赔偿25000元并将土堆清走,二审维持原判。另外堵门期间村民将艺术家马万明打伤,警方将原卖房村民拘留10天,并罚款500元,法院的诉讼也在程序之中。

▲ 在法院工作人员的监督之下,村民将被堵了一年的土堆清走

但事隔仅一日,今天(18日)再次发生卖房村民骚扰事件:凌晨四点半,艺术家王朝省家被人开车砸门砸窗。因前两天原卖房村民已恐吓说改天要来砸门、砸窗,王朝省断定是原卖房村民带人所为,当时用铁锨及砖头砸门和玻璃、门锁堵眼,然后把房屋天井的顶窗玻璃砸坏,满屋子、满床都是玻璃碎片。王朝省报警之后警察过来取证,并去派出所做了笔录,也希望政府部门重视此事尽快出台防止因房讼引发的不断骚扰事件,采取一定的应对措施。

▲ 9月18日艺术家王朝省家门窗被砸、锁眼被堵现场

继艺术策展人张海涛“4·28”房讼案为转折点之后,宋庄房讼案第一阶段的终审判决是:虽然合同无效,但不支持艺术家腾退,艺术家有权继续占有使用自己房屋(在没有新的拆迁赔偿评估标准前一直拥有房屋),卖房村民不能仅凭合同无效向相应机关要求涉案房屋的各种权利(也就是不允许非法骚扰居住的艺术家),如此审判,不能不说是艺术家诉求所争取来的又一次司法实践的进步。

 

▲ 艺术家王朝省房讼案北京中级法院二审现场

▲ 王朝省房讼判决书核心内容

艺术家王朝省案通州法院一审与三中院二审(维持原判)判决如下:“虽目前法律上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但宗淑兰(原卖房村民)的行为不符合诚实守信、公平合理原则,综上,宗淑兰要求王朝省腾退涉案房屋及院落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涉案房屋买卖合同虽然无效,但由于无效后的法律后果尚未处理,且涉案房屋的腾退问题应与补偿问题同时解决为宜,涉案房屋并未实际腾退,应由王朝省继续占有使用。宗淑兰在合同无效法律后果处理之前,无权仅依据合同无效向王朝省或相关机关主张涉案房屋的有关权利。” 

 

 ▲ 策展人张海涛家“4·28”房讼现场

宋庄房讼背景

整个宋庄现有艺术家和相关艺术工作人员达二万多。近期由于北京城市副中心规划,很多村面临拆迁、房价暴涨,卖房户利益驱动,开始了新一轮的宋庄房讼浪潮,一旦前面几个房讼案处理不好,导致“多米诺骨牌效应”产生,很多艺术家将面临房屋诉讼、冲突和腾退的危险。近400个买房户目前已有18户存在纠纷,如果不利用法律程序加以制止,卖房方会使用更恶劣手段逼迫买房户接受他们的不公平条件、导致双方发生更恶性冲突。

十年前,宋庄房讼第一次浪潮,卖房村民毁约要房,近二十户艺术家通过四年艰苦的诉讼过程,打出了一个“李玉兰模式”:村民毁约在先,但要支付信赖利益损失,为艺术家争取到地上物所有补偿和地的百分之七十的区位赔偿,这个结果在当时来说是争取到的不错的结果,这个模式也在全国同类案例中成为标准(也将会成为第二次宋庄房讼浪潮拆迁时买卖双方赔偿比例和标准的参照),这使宋庄房讼第一次浪潮偃旗息鼓10年。如今,这一批毁约村民及其代理人出各种非法“怪招”不同于十年前的房讼案:1、他们想要赶在拆迁之前低价索回已卖出的房屋,从而获取低的评估标准(2003年的标准)与高的拆迁补偿之间差价的巨大利益;2、在手法上,与十年前相比他们合法手段与非法手段并用——诉讼要房的同时暴力抢房(如:非法抢占、堵门、断电、恐吓、掀房顶、打人等非法行为)。宋庄艺术家正在以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谢谢社会各界朋友的关注。

张海涛
2018.9.18

▲ 第二轮宋庄房讼其他艺术家案件开庭现场

 

注:法院门口集体照均为陈博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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