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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涛:中国嗅觉艺术近乎空白——“当代嗅觉艺术展”之回忆侧记

2013-06-12 13:26:40 来源: artda.cn艺术档案 作者:Interviewer_Velvet、张海涛

杨放 《无见到》行为  2008

张海涛:中国嗅觉艺术近乎空白
——“当代嗅觉艺术展”之回忆侧记

采访Interviewer_Velvet
图Pictures_张海涛Zhang Haitao
原文名称《鼻下的玫瑰与刺》

[字数]3800  [版面量]6P

六年前的11月,北京的天气在奥运会结束后又回到往日的阴翳。这天宋庄的上上国际美术馆照常有艺术展吸引了众人前来,只是这次的展览区别于以往,作品不是绘画或雕塑,或者一切以往以“观看”优先与观者发生互动的展览,这次这场展览如其名字“当代嗅觉艺术展——嗅觉·感觉”的直指明示一样,“嗅闻”成为观众与作品交流互动的途径。展览共有当代二十余位艺术家参加,其中大多数都是第一次用嗅觉或其客体——气味作为媒介进行创作。张海涛,“当代嗅觉艺术展”的策展人,回忆起这场轻轻在嗅觉艺术这块处女地留下足印的展览,语气中饱含兴奋 。“声音、视觉艺术早已得到空前的发展,嗅觉艺术却一直遭忽视,我们希望借此研究唤起大众对嗅觉艺术的关注。”遗憾是我们无法再回到当时的展览现场体会这些艺术家们透过嗅觉所传达的一系列感受,因为“气味”的短暂保存时效,我们也无法再次接触到原始的作品。不过未来漫长,嗅觉艺术作为一种新形式还有着长久的潜力与可能,张海涛说他计划还要策划一次嗅觉艺术展。气味本身与我们的关联也一定会在不同的时刻被更多人揭开点破。因为气味虽须臾,它留下的感受却可被反复默念,当它再次出现,又能击中神经拽出记忆。

K:2008年你策划了“当代嗅觉艺术展”,嗅觉艺术当时在国内尚属于未被开辟的领域,请谈谈促成这个新尝试的动机?
A:我一直觉得气味能够让我联想到以前回忆的感受,影响自己的情绪或心境,这是触发我做嗅觉展最初的冲动。另外,从艺术本体来研究,我们做艺术研究和策展一般都要保持直觉的敏感性,譬如国内哪些主题别人没尝试过,或者哪个系统是空白,就会直觉地去发现是否有做成展览的可能性。西方有一些嗅觉艺术家,但纯粹成型的展览并不多;而在国内基本就没有,目前也没有专门以嗅觉艺术为主体的展览。我个人了解到那个展览是国内第一次。嗅觉艺术展同时也开启了一种新的展览欣赏方式,带着鼻子来“看”展览,而不同于以前的视觉展。源于这两点,一方面出于个人对气味的感受,另一面则是对策展、艺术评论的直觉敏感性组成了这场展览的动机。

K:作为策展人,你在“当代嗅觉艺术展”展览中秉持的理念是什么?从人与嗅觉的关系来说,展览重点展现了哪些方面?
A:这需要说明一个问题,通常艺术是被“观看”的,大家都认为它是视觉的。当时国内有一些艺术家借助嗅觉这个媒介进行创作,但这仅是出现在某件作品中,而不是作为一个完整的体系或研究方向。即使如此,将嗅觉作为媒介依然非常稀少。那些作品往往不纯粹,嗅觉或气味被应用其中的时候,还是过多带入了“视觉”的东西。所以这场展览我最主要的要求是尽量把气味作为主体,不要将它作为视觉艺术的附属物。你的问题其实是一个艺术展览的价值判断问题,我不要求每位艺术家表达同样的东西,气味是多元的,每个艺术家表达的都是不同的感受。更需重视的是不要带有强烈的媒介目的性,气味不是最终的结果,因为气味不等于就是艺术,还要进行艺术语言的转换。更重要的是借助气味表达一种对现实生存的感受,或一种生命哲学。关键是要选择自己最真实或最困惑的感受,并且与现实、时代发生关联,并敏锐发现不同于其它时代的文化针对性。借历史气味、未来气息讲当下的故事,老话题新感受或是新的话题新感受,是艺术对于历史感和未来感的时代转换,这是我对参展作品艺术价值判断的标准。

K:请介绍几件展览中你印象最深刻的作品。
A:我很喜欢徐弘滨的作品《样本空气》。他用空气压缩机在鸟巢附近分别存入两组空气,一组是奥运会前几个月的空气,另一组则是奥运会结束之后的空气,让观众在现场体验这两种气味的不同之处。之前北京的空气污染很严重,在奥运会期间因车辆限行之类的措施而使空气有所改善,但闭幕后又回到原先的污浊。他借用不同时期的空气对比反讽了一种“面子工程”的虚假。他突出了气味本身的表达,虽然也有“视觉”的材料和元素在里面,但这都是为了辅助于气味。这场展览强调的另一个重点是,我们的目的不是为了创造嗅觉这个艺术媒介,而是通过这个媒介去表达对现实的感受。另外,这场展览不仅有美好的气味,也有让人焦虑的气味。艺术家杨放制造了一个夸张的汽车车祸现场,通过干冰释放的烟气在整个展厅中营造出一种强烈的危机感。还有艺术家谭海山的作品《晏子使楚》,他透过狗的嗅觉这一“视角”来看人的环境。本来现场就有各式各样的气味,狗在现场对不同气味的反应成为作品本身,巧妙地“借用”别人的作品来创作。

K:这场展览算是国内最早对嗅觉艺术的一次整体性尝试,在当时条件下是否存在一些困难?
A:首先,我们无法借鉴一个系统性的理论或展览,完全需要自己摸索。无论是国内或西方,我们只能看到一些零星的艺术家在做,并未有一个完整的展览作为参照。另外我们的技术条件、场地要求和资金都很有限,对气味的搜集、传送和保存的技术比较缺失。气味是一个非永恒的东西,难以搜集且容易消失,当它演化成一件艺术作品就必须考虑如何收藏,这也决定了嗅觉艺术的发展。现在也有些技术部门在研究气味的商业性,让它成为一个功能性的艺术出现。当嗅觉作为一种新的媒介出现的时候,能够相匹配的技术会完善展览的表达。不过,嗅觉艺术相对其它艺术形式来说更偏向一种独立性、实验性表达,现场体验性更强,不像传统媒介是单向的,这是它的优势。

K:在您看来,当今的嗅觉艺术家们是否有一些趋同的创作理念?另从地域上对比,国内外的嗅觉艺术作品是否有各自的特点?
A:西方的优势在于他们的技术更先进,譬如国外有位艺术家将三座不同城市的味道分别搜集在三个玻璃罩中,这个罩子是为了气味服务的,非它本身会带来什么独特的视觉感。国内艺术家趋同的特点则是太限于“视觉”表现,多使用一些朴素的材料发散气味。这也可能是技术缺乏的原因。譬如要制造一个车祸现场的气味,就把汽车都搬到现场去了,这样就不纯粹了。更纯粹的表达的应该是只提取其中味道,而避免其所有物——汽车的出现,这样才更具备嗅觉艺术的特点。通过“所见”去暗示一种气味,与直接通过气味去联想对事物的感受是不一样的,嗅觉艺术更倾向于后者。不过另一方面,国内艺术家的优势是对现实的感触和困惑更强烈,针对性更强,因为他们对现实生活背景的体验比西方更丰富。相比西方发达国家相对安逸的生存环境,中国的体制和大环境更多元化,这造成两边艺术家不一样的体验。西方的艺术家突出在艺术语言和技术方面,而国内的艺术家则凸显在体验和感受上。

谭海山《晏子使楚》行为  2008

徐弘滨 《样本空气》2008 装置

“嗅觉·感觉”展览现场

杨放《无见到》装置  2008

K:对您个人而言,人与嗅觉、气味之间最重要的关系是什么?
A:对我来说可以分成两方面去谈,一是现实中,另外是站在艺术角度。现实中人与气味的关系落脚于功能性。首先是实用功能,比方动物可以通过气味来占据领地,自我保护;警察可以运用警犬缉毒,寻找物品;还有一些“恶意用途”,比如二战时期的侵略者用毒气作为武器发起战争。第二个功能在于嗅觉可以刺激感官改变生物的情绪和行为方式。动物时常嗅闻异性气味诱使发情;还有制作出的毒品、迷魂药等等产品侵蚀人的身体,嗅食者改变自己的意志,导致生理和心理失调、全身肌能衰退,鸦片战争的发生其实也是一段嗅觉的历史记忆。第三点,气味也能营造气氛,像是寺庙中的香炉气,每个城市与国家也有自己的气味,通过这点我们甚至可以回忆自己儿时的生活气息。在艺术领域中,人与气味的关系又不一样。艺术家通过气味这个媒介传递情感,表达思想。气味更多和其它艺术媒介一样,成为一种表达方式。嗅觉可以产生对色彩、情感、画面的联想。火辣的气味会让你想到红色;乡土气息则联想起绿色,这也给艺术创作提供了一个依据。

K:可以说,嗅觉、气味也有“善”、“恶”之分。您认为嗅觉这一感知在未来应该如何被人们善加利用?
A:其实嗅觉和科技一样是把“双刃剑”,看我们怎么利用它。好比爱因斯坦发现相对论之后非常焦虑,后来原子弹的诞生了,人们用它来发电是有利的,但若制造出核武器则随时会毁灭整个人类。同样,若我们为了私利借助气味伤害别人,这一样是不负责任和可耻的。这与艺术家或科学家的良知和责任感有关,对你创造的东西是否“弊大于利”都亟需思量。就像在展览中我们强调的一点,必须遵循不能运用嗅觉这个媒介伤害他人。你不能在现场使用毒害人体的气味。就像行为艺术也是,伤害自己可以,但不能伤害别人。不能以艺术的名义去伤害他人,这是所有艺术最基本的一个底线。

K:比起视觉、听觉,嗅觉常常被我们忽视。除了香水、熏香等这类气味衍生物之外,您认为由嗅觉引发的产物还有哪些可能性?
A:结合我前面所说的嗅觉的实用价值,以此为基础从各个领域都有可能发展出五花八门的衍生品。像是在一些产品的宣传上就能尝试用气味来做广告。此外,气味的个体性不同——不同的年龄、性别、种族,地域或物种都有着各自独特的气味,这些不同的嗅觉身份和基因都能变成一种依据。比方我们可以设想一个通过气味感应的自动门,或者是将你的气味输入在一个身份证或银行卡里面,建立一个立于嗅觉的识别系统。还有像现在已经出现的,将气味通过一种设备,以类似邮件的形式发送给朋友,这种就更高端一些了。不再是电子文本或图像,你的朋友还能收到来自你所在地的味道。虽然相比其它感官功能,嗅觉常遭忽视,但它的“造物”潜力必定会让我们的生活更深刻有趣。

K:当代嗅觉艺术展至今过去已有六年时间。就你所知,目前国内的嗅觉艺术有了什么新的变化和发展?对将来可能尝试这一媒介的艺术家,有什么建议?
A:现在国内纯粹做嗅觉艺术的还是很少。当时展览的资金和宣传渠道不是那么成熟,存在一些困难,作为一个展览对整个艺术环境不会带去太大影响。我们需要靠一个整体的环境来发展,很多人一起来做这个事情才行。制作技术、气味的收藏决定了嗅觉艺术发展的趋势,但它的直接性、互动性以及体验性是别的媒介无法相比的。我希望以后能有更多人将嗅觉作为一个思想表达的媒介,我自己也打算以后再做一次嗅觉艺术的展览。对未来艺术家们的建议是我反复强调的,不要以“视觉”为先,做为唯一性的艺术表达方式,要把嗅觉作为一个独立创作的媒介,这样对于艺术媒介的发展会有很大的拓展。为什么强调这个,因为艺术家创作时不能受商业消费和意识形态的困扰,不受干扰独立的创作才能形成一个纯粹而真实的艺术表达。这样才能让嗅觉作为一种艺术创作的媒介被更多人了解。


张海涛:艺术评论家、策展人,艺术档案网主编。曾任宋庄美术馆策展人兼执行馆长,现任元典美术馆副馆长,现居北京。2008年策划“当代嗅觉艺术展”,邀请20余位当代艺术家参与将嗅觉作为媒介的作品创作,填补了国内艺术界在嗅觉艺术这一领域的空白,达成国内早期对嗅觉艺术的试验性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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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涛:对宋庄“强拆事件”的见解

2013-12-23 16:55:22 来源: 99艺术网专稿 作者:张海涛

12月3日宋庄“强拆”事件现场

近期宋庄艺术区遭遇到一次“强拆潮流”的冲击,我作为这里生活的艺术家中的一份子,有责任对强拆事件发表自己的见解和看法,来维护艺术家的生存环境和文化生态的稳定发展。宋庄艺术区面临的问题也是全国艺术区所面临的现状。去年798周边的艺术区也面临了同样的拆迁问题,看来“强拆”是这个时代在中国所具有的重要现象和特征。

宋庄文化产业化转型与小产权房的合法性的冲突

宋庄早期是自由艺术家自发聚集的艺术村落,具有草根性、边缘性特征,艺术家甚至时常作为不安定分子遭遇有关部门驱赶的危险。04-05年当地政府看到这个艺术家群体的国际影响力开始打造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这种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从国家角度出发符合中国城市化经济发展进程,把文化产业化,就是把文化与经济结合,也符合全国经济发展作为上层建筑的重心。这时审批的文化产业园区必定要建设相应的文化机构硬件,如:艺术品交易平台、美术馆、画廊、艺术家居住区等这些艺术功能性的硬件,国家也批款做过扶持,先后北京以及国家领导刘琪、王岐山、郭金龙同志都来视察过。

这些艺术公共项目是否是非法小产权房,这是问题关键之处:我个人认为作为国家审批的文化产业园区内规划的建筑以推动文化产业功能性的建筑,不能简单视为小产权房的拆迁范畴,小产权房多是以地方政府村、镇审批的用于商品买卖的非文化功能的房子,在国家政府审批的文化产业园区的以文化艺术生态发展为基础的建筑应该不属于这一类,国家文化产业园区应该会有特殊的扶持政策,保护园区艺术家的生存空间及文化生态建设。当然也有的人以艺术的名义做商品买卖的小产权房,艺术家还是不支持建设,这样会挤压和削弱艺术区的空间规划和建设,哄抬房价,使文化产业与文化脱节,与宋庄的艺术家和艺术没有关系。举例去年发生在糖厂艺术园区的拆迁事件就是拆艺术区欲建小产权商品房的案例。因此需要政府对于建房的功能做出判断,还要看它是否是在国家审批的艺术园区范围。

文化产业园区的文化和经济意义

“宋庄文化产业为当地农民带来了人均五六万元的年收入,为地方政府带来了每年增长数亿元的财政税收,为数万农民工带来了就业机会,为每年毕业的数以万计的艺术青年带来了生存就业、创业的可能,北京市城郊如果有几十个,上百个这样的文化创意园区,北京就是名副其实的文化首都,世界名城!”(转自王笠泽的微信),且不说不说文化产业化对艺术带来的文化价值,但至少文化产业也是平衡物质和精神文明发展的重点,比单一发展纯商品产业要好些。

12月3日宋庄“强拆”事件现场

12月3日宋庄“强拆”事件现场

宋庄重大两次拆迁事件的情况

12月2日晚十点左右,在宋庄艺术东区投资的2000多万的四栋楼房附近聚集了大量警察与保安,将要对这四栋楼实施拆除,艺术家闻讯赶来百余位,进行维权活动,当日未能拆除。第二天12月3日早上8:30开始对艺术东区的这四栋楼进行拆除,艺术家下午聚集几百位,进行了“光天化日”反强拆维权活动。

12月6日晚有关部门欲将小堡主街投资了3个亿的四栋用于艺术展示、交易的艺术机构大楼进行拆除,小堡村党委与村民“占领大楼”,将拆迁队驱赶抗强拆,目前大楼未被拆除。

据说强拆一批小产权房是各级党政机关执行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议精神。我们反对耕地用于商业性质的小产权房,因为耕地会造成粮食缺失、失去农民利益等系列危机,然而已经拆除的那几栋楼房是艺术产业园区用于文化功能,艺术家维权主要是怕连锁反应,对艺术工作区及艺术机构造成冲击。据宋庄网报道是区镇里有审批手续,这次强拆很多艺术家质疑它的合理性。“【宋庄网】昨日对宋庄东区被拆迁的土地情况说明如下:2011年从大兴庄村取得该项目土地50年使用权,同时土地有偿使用合同交镇政府经管站备案,明确了土地使用用途为文化创意产业。于2011年取得区政府关于该区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复(通政函【2011】145号),其中规划该70亩土地的规划用地指标为建设用地。”

12月6日晚宋庄小堡村民抗拆现场

个人的看法和建议

小产权房争议大的地方有几点:a、投资人的商业暴利,造成国家税收损失;b、购房者冒着危险购房的原因是什么?除了省钱,更多的原因是很多老百姓的收入决定了没有能力消费得起大产权商品房,这时小产权解决了这个群体的民生矛盾问题。

全国小产权房太多,难道都一刀切——拆除,能否采取罚款或流转小产权房的性质,如做公益事业或艺术家廉租房、艺术机构服务平台?全部拆除会造成极大的浪费。

强拆前要弄清房屋小产权的性质、房屋功能,是否有审批;有时是地方两届政府政策不统一,存在上届政府与这届政府政策上不协调的地方;还有的地方看“后台”拆迁,谁后台硬不拆谁,谁打点的好不拆谁,拆迁成了“捏柿子”。

目前的房屋土地改革,能否能借签西方发达国家避开民生矛盾;强拆也要考虑租借者赔偿问题,租借者的装修不赔偿,也会造成很大的物权矛盾,他们也是无辜的受害者;还有违建当时审批监管的部门是否也应该负有监管不利的责任。

另外对宋庄文化产业园区行政审批部门与国土管理部门的审批也可能造成审批与管理不符,是否也是生发冲突或矛盾的地方。

2013年12月12日于宋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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