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有媒体以“河南一老汉下葬1月后,被民政局凌晨掘坟”一事进行了报道。今日上午,项城市民政部门及当地镇政府回应称,按照《河南省殡葬管理条例》第六章第37条之规定属正常执法。
据河南项城民政局新闻发言人张俊秀介绍说:“该市民政部门接到举报后, 10月15日张勋峰死亡当日及16日两次派民政执法人员通知其家属立即火化。同时该行政村干部多次做工作,死者家属、亲属不予理睬,于16日强行土葬。土葬后,执法人员又多次做其家属工作,劝其自行起尸火化,死者家属仍不行动。按照《条例》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丧事承办人承担。基于此,11月15日七点左右,该市民政部门依法对死者实行起尸火化。”
张俊秀说,在整个执法过程中不存在暴打死者女儿张秀云行为。事后当事人家属围堵镇政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使当地殡葬改革政策落实受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