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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房姐”被曝有4个户口 其中1个落北京

2013-01-28 19:23:53 来源: 京华时报 作者:怀若谷、王晟

“房姐”在京户籍登记地址在这栋高楼的25层。本报实习记者赵思衡摄

龚爱爱在北京办户口所用照片。

龚爱爱在山西省吕梁市兴县办户口所用照片。

[视频]陕西房姐再被曝在京拥千余平米房产
http://news.sina.com.cn/c/2013-01-26/023926125813.shtml?bsh_bid=186767236

陕西神木县“房姐”至少有4个户口!记者昨天查实,除了此前被曝光的两个户口,龚爱爱还有两个户口,分别在北京市朝阳区奥运村派出所和陕西省神木县大柳塔派出所,户名均为龚爱爱。神木县大柳塔派出所昨天表示,该户口因重户,已于2012年1月6日注销。但截至昨天中午,记者仍能查询到该户口信息,表明其并未注销。

>>查户口

“房姐”还有两个户口

近日,陕西省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原副行长龚爱爱被曝有两个户口,在京有20多套房产,价值逾10亿。本报1月18日查实报道此事后,神木警方于19日晚将龚爱爱的虚假户口注销。

昨天记者接到爆料称,“房姐”龚爱爱还有两个户口,身份证前10位分别为1102251964、1423251966。

记者通过相关渠道查询发现,身份证前10位为1102251964的户口户籍所在地为北京市朝阳区奥运村派出所,前10位为1423251966的户口户籍所在地为陕西省神木县大柳塔派出所,两者户名均为龚爱爱,出生日期相同,但年份不同;两者户籍照片面部相同,但前者为短发,后者为长发。

在京户籍来源于房山

据基层户籍民警介绍,目前,外地户籍进京主要有两种方式:国企或事业单位的进京名额,或者配偶为北京户口,且双方结婚10年以上,方能在北京落户,但身份证号码还是会显示为外地号。我国公民只能拥有1个身份证,即便是户口迁移也需将原身份证信息注销。

在多种公开的身份证查询工具上,记者输入龚爱爱在北京的身份证号码,结果均显示其身份证来源地为北京房山。

目前登记地为写字楼

龚爱爱在北京户口的登记地址是位于朝阳区的天朗园1号楼25层某房间。昨天记者来到此处发现,天朗园1号楼是写字楼傲城融富中心A座,龚爱爱户口登记的房间已被某科技有限公司租用。

该科技公司工作人员接受采访时称,公司负责人不在,员工不知道房主是谁,也不知道房屋面积以及租金的详细情况。工作人员介绍,该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在此处办公。记者从工商网站查询得知,这家公司成立于2006年,也就是说该公司已租用该房6年多。

在陕第三个户口注销

昨天,神木县大柳塔派出所分管户籍工作的白姓副所长接受采访时表示,龚爱爱在该所的户口已于2012年1月6日注销,原因是重户,该户口于2008年12月15日由山西吕梁市迁入。

昨天中午,记者仍能查到龚爱爱大柳塔派出所的户口,表明其并未注销。就此,白姓副所长否认该户口于昨天注销,解释称可能是信息未更新,“我们所里注销后还要上报到县里,再上报到市里、省里,再到公安部,系统在维护时才能更新”。

记者致电该户口来源地山西省吕梁市兴县公安局,负责宣传的高科长称今天将对此事作出回应。

>>查房产

“龚仙霞”在陕也有房


据了解,龚爱爱以龚仙霞名义在北京工体8号院三里屯SOHO持有的3套面积在400平方米左右的房屋,购入时价值4000多万,有2500余万贷款,目前价值1亿。此外,龚仙霞的名下在陕西神木县还有两套住房,面积分别为222.95平方米和407.43平方米。

龚仙霞的户口19日已被神木警方注销,其名下房产归谁呢?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董方伟律师认为,根据现在信息披露情况来看,龚爱爱承认龚仙霞为她的假名,并且公安机关已认定龚爱爱是龚仙霞的真实存在的人,龚仙霞户口被注销并不影响龚爱爱直接作为真实的购买人承继龚仙霞名下房产的所有权。

>>追责任

替“龚仙霞”上户者仍在世

本报18日刊发查实龚爱爱有两个户口的报道后,陕西神木警方19日曾表示将该户口注销,而其户口迁入地的山西临县克虎派出所则称经办民警已经去世。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位于黄河边上的山西临县克虎派出所。现任所长介绍,当初为龚仙霞办理上户手续时克虎派出所共有三人,分别是所长、指导员和民警,但当初经办此事的民警目前已经去世。

然而记者却了解到,当初办理龚仙霞上户手续的并非民警,而是指导员,这名指导员现在并未死亡,而是在临县另一个派出所任所长。

2006年以户口补录上户

在克虎派出所,记者试图找到当年的龚仙霞的户籍迁移记录,但派出所称2003年到2007年这5年间所有办理户口的手续都找不到了。

在当地的派出所公安人口信息系统上,记者输入“龚仙霞”这个名字查询到,其在克虎派出所上户时间为2006年的9月,上户理由是户口补录。

2007年3月份,龚仙霞户口被迁到了陕西神木,迁出的理由是投靠亲属。

>>专家说法

户籍管理混乱亟须整治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教授称,“房姐”一人有4个户口,当事人肯定要被追责。如果当事人涉嫌伪造文件,欺骗民警为其办户籍,应追究当事人责任,与民警无关;如果当事人与民警串通办理虚假户籍信息,双方都将被追究责任。具体追究办法需等调查结果出来之后才能确定。“房姐”有多个身份证,说明我国身份证管理太混乱,亟须整治。

据本报记者/怀若谷、王晟/央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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