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1年5月28日-A号
May 8, 2011 No.A
北京小堡
In Xiaopu, Beijng
C-print
126×108cm
2011.5.28
段 君:行为艺术有没有定义?比如行为艺术就是现场艺术?
朱 冥:我觉得行为艺术是将身体作为重要材料的一种艺术。别的艺术可以用其他材料,但是行为要用身体来做——不管你穿衣服还是不穿衣服。对于行为艺术家来说,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应该对身体本身有一个认识,一个是自己身体的特点,另一个是生命本身,有这个认识才能称之为行为艺术。现在很多只能是拿自己的身体来做,来表达一个东西,而无关生命,这个时候行为艺术就打了折扣。
段:你认为摄影跟你的行为作品之间是一个什么样的关系?
朱:摄影只是我作品的纪录,它并不是作品本身。做行为艺术,也只是表演的这个过程是作品,一旦我做完了,作品就结束了。照片、录像这些都是纪录,只是以后的一个传播。
段:你不把“行为摄影”当作一个独立的艺术概念?
朱:对,不把它当作。因为现场有一个局限,就是不可能有很多观众来看这个作品,你就必须通过一些弥补手段,比如通过文字。但是真正的作品它本身还是感觉不到,有很多的折扣会打掉,看现场和看照片是两码事。
段:那这个损失你怎么弥补?
朱:没法解决,现在只能做到这一步。录像,大家还能看到活动的画面,稍微完整一些,但跟现场的感觉、跟你站在一个空间中央看艺术家现场表演肯定还是不一样的。
段:你是不是认为《荣荣的东村》不是他的作品?
朱:当然不是他的作品,他只是做了我们的纪录,因为当时我们没有照相机,大家是朋友,想的就是帮忙,没想到后来会发展到这一步,就是他拿去卖。不过也没关系,要卖就卖。但问题是,刚开始时他没有写艺术家的名字,等于利用艺术家做了他的模特,其实艺术家是在做自己的作品,他只是在纪录。这个矛盾很大,你要是拿这个作品当你做的,那我算什么?
段:马六明也谈到这一点,认为行为艺术家成了他的模特,他成了导演。
朱:对,他成了导演,实际上他只是在纪录。因为大家是朋友,相信他只是用照片在做记录,但是当时也确实不是很重视这方面,只想着留几张照片,也许以后可以给别人看看,毕竟行为艺术不可能重复做第二次。
段:当时你们有没有要底片的意思?
朱:他不会给的,其实也是后来才想到底片的问题,当时根本没有这个意识,只是想能有张照片留个纪念,谁会想到行为艺术能够拿去卖钱?
段:你是什么时候意识到这些图片的商业价值?
朱:我的图片到2000年了才好卖,生活稍微好一点了。
段:只是卖图片?录像呢?
朱:录像就没卖过。我现在也不想卖,以后我要是卖的话,就做一个十年的,所有的作品做一个专辑。而且现在别人也没说过要买,可能是因为我不大出去交往。可能很多别的人能卖,但是我的没有。
段:说到录像,比如当时你做《行为6号》的时候,是找赵亮做的录像?当时还请了马六明、荣荣他们几个人一起拍照片,那时候有一个有意思的细节是,赵亮拍完之后说拍得很漂亮,你以为是说你的行为做的很漂亮。
朱:实际上是他自己拍得太漂亮了。
段:那这样的话,他既然说拍得很漂亮,就已经有他自己的东西在里面?
朱:我觉得一个真正好的艺术家,他不能够借助别人的东西,而是要求他的原创性。一个好的艺术家他不会这样做,我也经常给别人拍,我拍完之后就全给他,因为这不是我的艺术。当然拍照片的时候,我也会想怎么拍更好。
段:是不是也有个身份的问题?比如说你是行为艺术家,他是摄影家,摄影就是他的职责或者工作。
朱:我觉得那不是,摄影家他可以去拍别的,有很多的选择。
段:你根本就不承认“行为摄影”?
朱:实际上所谓的“行为摄影”就是为了好卖,市场决定了“行为摄影”的存在,要不然就不存在。为什么刚开始专门做行为的时候,我的作品不好卖,是因为我不会想到作为一个东西去卖。现在的行为摄影师,一开始的时候就想到要卖,他不纯粹,为了拍照片而做行为,他拍的时候就想好了,就如画一张行画,就是要为了卖。
段:现在你做行为的过程中,有没有考虑到录像或者摄影正在拍你,而改变自己的一些做法?
朱:这个我会考虑到一些,但是之前是不会考虑。我要实施之前,我会告诉摄影者应该怎么样拍,以达到我纪录的一个比较好的状态,不会丢了一些什么东西,贯穿中间别丢了。
段:你现在很明确找谁拍的问题,你们之间是很简单的雇佣关系或者朋友关系?
朱:对,有一些就是朋友关系。99年的时候,我在中山公园做行为,我当时就贴了一块牌子:没有经过我的允许,任何人不准拍。因为中国的情况不像国外,国外的拍了绝对不会那样;在中国他会当他自己的作品,我是绝对不会这样的,我觉得丢格,我要拍了别人的东西当做自己的作品,我觉得自己没有创造力,我觉得自己无能。
段:马六明谈到这是中国的一个特殊国情和历史误会。你们和摄影之间的矛盾是什么时候开始明显起来的?
朱:97年、96年的时候,因为当时有人开始卖影像,马六明和张洹他们开始卖。因为国外涉及到这方面的法律比较健全,在中国没有。以后我们跟着学,就必须也要正规起来,现在就正规一些了。现在要是大家再去拍一个艺术家的代表作,大家就都知道了,因为大家都公开。当时因为人很少,也没什么人,大家都是难友,这样的日子以后不会再出现了。现在我想找来帮忙拍的人,肯定是我的朋友,他不是我的朋友我不叫他,你就不用来我的现场。我不希望再出现这种复杂的关系,我做艺术已经够费脑子了,我不希望因为这种杂七杂八的事情而耗费我的精力。以前拍的我也不管了,你能卖多少你就卖。朋友最后没有了,卖点钱又能怎么样?因为作品就是我的,大家过十年之后都知道。你再怎么卖,回过头来随便谁去说,大家都清楚。当时可能会有一些不理解的情况,但时间一长,大家都会明白。一般我也不想这些事情,因为我的作品很多,还有很多好作品没有做。
扩展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