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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典同性婚姻法今日正式生效

2009-05-04 12:33:12 来源: 艺术档案网 作者:artda

5月1日,两名瑞典男子伦德奎斯特(左)和卡尔松在斯德哥尔摩结婚后合影

两名瑞典女性在斯德哥尔摩结婚后庆祝

    瑞典国会在今年4月1日通过的承认同性婚姻的法案从5月1日起生效,瑞典成为了目前世界上第7个通过法律保障同性婚姻合法权益的国家。

  由瑞典现政府起草支持的同性婚姻法案,将婚姻关系定为不限性别的两个人之间,生效后的法律既实现了对同性婚姻的承认,也保障同性婚姻与异性婚姻享有平等的地位和权利。除民事婚礼外,新法律还允许同性恋人在教会举行结婚仪式。

  瑞典承认同性民事伴侣关系的法律从1995年起生效,同性伴侣享有与异性婚姻几乎同样的权利。新的婚姻法生效后,已登记为民事伴侣关系的同性配偶将可转为婚姻关系。此外,瑞典法律已经允许同性配偶领养孩子。

  直到2000年时一直是瑞典国教的路德教会从2007年起允许同性恋人在教会举办伴侣关系结合仪式。2007年的统计数字显示,约74%的瑞典人是路德教会教徒,虽然其中许多人并不经常上教堂。对于本次承认同性婚姻的新法律,路德教会已表示支持,但仍要等到今年十月的教会大会召开时才能正式投票决定是否为同性恋人主持婚礼。尽管教会的正式决定尚未作出,瑞典仍是第一个法律允许同性配偶在本国最大教会举行婚礼的国家。

  承认同性婚姻的法律在瑞典生效后,瑞典成为了继荷兰、比利时、西班牙、加拿大、南非和挪威之后,目前第7个通过法律保障同性婚姻合法权益的国家。挪威承认同性婚姻的法律已在今年1月生效。

(瑞典影片《养子一岁半》,探讨同性恋结婚和收养孩子的问题)

    一、同性婚姻是什么?

  同性婚姻,又名同性恋婚姻,是指两个相同性别的人缔结的民事婚姻,综合各国同性婚姻立法,我们可以归纳出同性婚姻的三个特征:

  1、同性婚姻适用“一夫一夫”、“一妻一妻”制,即结婚双方中的一方不得与第三人结婚或缔结了民事结合关系

  2、双方自愿,要结婚的同性伴侣须已达到法定年龄和健康标准,一般至少双方中的一方具有该国国籍或是该国常驻居民

  3、同性婚姻和异性婚姻享受同等民事权利和福利待遇,包括医疗、保险、税收、收养、继承等。但在许多国家中,仅存的例外包括结婚后双方姓名的更改、一方需经收养程序才能成为对方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以及宗教结婚仪式,因为并非所有的教堂都乐意为同性婚姻祈福。

  二、同性婚姻走了多远?——同性婚姻制度大事记(以相关法律生效为准)

  2001年4月,荷兰第1个通过同性婚姻立法,4对同性情侣在1日午夜在首都阿姆斯特丹市长的见证下结婚;

  2003年1月,比利时成为第2个允许同性结婚的国家,《比利时民法典》第143条修订为:两个相同性别或不同性别的人可以缔结婚姻;

  2004年5月,在美国马萨诸塞州于2003年作出禁止同性结婚违反宪法精神的判决半年后,马萨诸塞州婚姻注册机构正式对同性情侣开放,该州成为美国第1个允许同性结婚的地区;

  2005年7月,西班牙成为第3个允许同性结婚的国家,西班牙总统在公众集会上那篇激动人心的演讲记入史册;

  2005年7月,加拿大《民事婚姻法令》在参议院通过,加拿大在西班牙同性婚姻合法化后的17天后,成为第4个允许同性结婚的国家;

  2006年11月,在南非宪法法院判决同性婚姻合宪的一年后,南非议会通过了民事结合法令,南非成为世界第5个、非洲第1个允许同性结婚的国家;

  2008年5月,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最高法院判决支持同性婚姻,加州正式对同性伴侣开放注册,该州一度成为美国第2个允许同性结婚的地区,但半年后旨在颠覆同性婚姻的8号提案被通过,目前加州最高法院正在对8号提案做最终审理,判决结果将在近期一见分晓;

  2008年11月,在美国康涅狄格州高等法院于2007年作出同性婚姻合宪的判决一年后,康涅狄格州开始为同性伴侣发放结婚证,该州成为美国第2个允许同性结婚的地区;

  2009年1月,在颁布同性民事结合法案后的16年后,挪威上议院通过了同性婚姻法案,挪威成为世界上第6个允许同性结婚的国家;

  2009年4月,瑞典议会通过同性婚姻法令,给于同性情侣包括收养、宗教仪式、人工授精在内的全部民事权利,瑞典成为世界上第7个允许同性结婚的国家;

  2009年4月,美国爱荷华州最高法院究”Varnum v. Brien“一案做出判决,禁止同性结婚的法令违反该州宪法精神,该判决将于4月24日正式生效,该州成为美国第3个允许同性结婚的地区。

    三、同性婚姻背后有哪些规律?

  通过对这些国家同性婚姻合法化进程的研究,我们可以总结出以下几个规律:

  1、同性婚姻是世界趋势,在短短8年间便有7个国家通过了相关立法,在接下来的20年时间里,我们有理由预见英国、法国、德国、芬兰、丹麦等国和美国大多数州将会加入同性婚姻合法化阵营。

  2、7个允许同性结婚的国家均为民主制国家,强调人权和平等,保护弱势人群。不得不承认的是,同性婚姻在两党制和多党制国家中更容易实现,尤其是在政府更迭的选举时期,因为那些新政府的候选人为了应和同志组织的经费赞助和选票,往往都乐意许下各种一旦当选便如何如何的承诺,他们一旦成功胜出也都会在任期内实现自己的承诺。

  3、7个允许同性结婚的国家均经济发达、民风开化,人口基数少,并在一定程度上摆脱了宗教的束缚,实现了政府和宗教事务的分离。念于基督教、天主教和伊斯兰教教义中存在有大量针对同性恋的篇幅,因此那些尚未实现政教分离的国家很难实现同性婚姻合法化的目标。

  四、同性婚姻在中国,路在何方?

  研究同性恋法律制度已有几年的时间了,但当有中国同性恋者们来问我中国何时才能实现同性婚姻的时候,我始终无法给予一个从专业角度出发的时间预测。

  中国目前正处于工业化和城市化中期阶段,在这一阶段全中国的改革重心全部放置到经济建设中去,试想一个13亿农民刚刚获得温饱的国家,又怎么有时间和精力去认真考虑中国3000万同性恋者的权利?

  荷兰医学权威机构于1973年便将同性恋从精神病中删除,直到2001年同性婚姻合法化,一共用了将近30年的时间。

  中国卫生机构直到2001年才不再将同性恋统划为病态,那么30年后,2030年时的中国,中国有可能实现同性婚姻吗?

  仅仅从时间上去简单计算显然并不科学,但我想说明的是,中国同志的前途仍旧漫长,我们不妨来分析下同性婚姻在中国可能实现的优势和劣势——

  五、同性婚姻在中国的积极因素:

  1、中国不是一个宗教国家。虽然中国信教人数众多,但大多数中国人往往以无神论者自居。佛教和道教教徒,虽然不见得会是同性婚姻的支持者,但庆幸的是佛教和道教教义中并没有专门谴责乃至制裁同性恋的内容。

  2、中国人向来重视亲情至上和家庭和睦,这一传统使那些同志的家人往往最终接纳他们,并形成一股支持他们的强大力量,在国外,那些专门支持同性恋儿子或女儿的亲情组织往往都是在同志权益运动的中后期出现,但中国广州“同性恋亲友会”的出现可以验证我这一观点。

  3、中国人宽容和隐忍的民族性格也是同性婚姻的有利因素,中国人或许是世界上忍耐力最强的民族,我们的社会有着超乎我们想像的柔韧力和消化力,只要我们的政府不再漠视乃至回避这一问题。

    六、同性婚姻在中国的消极障碍:

  1、人口基数庞大,任何小的社会问题在13亿人口的中国都会被放大为一个大问题,哪怕是微小的革新也会遭到人数众多的某一或一些群体的反对,美国之所以在同性婚姻议题上落后于西欧,不仅仅是因为美国保守的民族性情,更与美国的幅员和人口有关。

  2、我国是社会主义专政国家,一党专政下中国当然有信心实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但中国因为在包括同性婚姻在内的敏感议题上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督促而表现出动力不足的弊病,苦等中国立法机关自发自觉地制定法律保护同志权益并不明智,它需要中国所有同志权益先锋们一起努力,积极向它们表达你们的呼声。

  3、中国传统的“传宗接代”的生育观念和“父母之命不可违”的家庭道德体系。中国同志怕过年已经不是什么新鲜的话题,“有妻(夫)有儿有车有房”俨然已成为中年一代父母眼中关于“幸福”的“最佳定义”。无数同性恋者在父母的催促和压力下,往往不得已选择与异性结婚,他们不仅在婚后无法得到平静和快乐的生活,而且往往置无辜的不知情的另一方于窘迫的境地。

  4、中国民众教育程度和对同性恋基本认知的缺乏。中国的全民教育素质,尤其是80、90后的年青一代,不会简单地因为扩招而发生显著的改变,那些视同性恋为一种犯罪或变态的人,并未意识到他们的愚昧,庆幸的是网络在中国的普及已经使普通人群获得关于同性恋的科学常识不再遥不可及。

  5、中国人含蓄温婉的民族性格也是同性婚姻在中国将遇到的一大障碍,中国人遵从秩序,重视共性而轻视个性;西方人崇尚个性表达,西方的同性恋们在关乎到自身利益的时候,往往都乐意勇敢地站出来争取自己的权益。中国的同性恋们往往遇事唯唯诺诺,念于面子或他人的眼光而掩盖自己的真实想法,并不愿意采取激进的方式争取权利,这种含蓄的民族性格并不利于同志运动在中国的开展。

  最后,我想再次重申我多次提到的关于中国同性恋发展前景的建议,那就是在目前情况下,积极向民政部门申请组建同志社团是当务之急。

  同志组织之于同性婚姻,如溪流之于大川,如硕石之于高山。

  没有同志组织,中国的同志权益人士永远只能在小规模范围内工作,处于萌芽阶段的各地同志非正式社会组织永远只能停留在严重分立和缺乏协作的尴尬境地。

  在这个春天,瑞典和美国爱荷华州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消息,再次为我们送来了希望,而这份希望,关乎到中国这个庞大人群的每一个成员的福祉。

  那些标榜甚至自喜于所谓中华盛世的人应该清醒一下,中国的盛世还远远没有达到,未来的中国,应当是多元的中国,宽容的中国,一个洋溢着爱而非恨的中国。

  正如狄更斯所说的那样:我们所处的时代就是这样的时代,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我们很快就要上天堂了,我们也要下地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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