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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展人制在中国

2013-02-02 01:21:34 来源: 成都商报 作者:王小箭

著名艺术批评家 王小箭

策展人制是博物馆展览体制的延续和发展,基本上和当代艺术平行,也是当代艺术在运作上的特征,在现代和后现代时期即便有,也没有普遍化,更没有制度化。当代艺术可以说是始于西方的现代后现代艺术的全球化,可以说,策展人制的成型基本上与中国改革开放同步。

中国的第一次策展人制展览可追溯到1989年在北京中国美术馆举办的《中国现代艺术大展》,以高名潞、栗宪庭为首的一批青年批评家组成了展览组委会,但当时不叫策展人,甚至连策展人这个字眼都没怎么听说过,至少还相当陌生。如果说稍有耳闻,那就是同年法国策展人在蓬皮杜中心策划的《大地魔术师》展览,中国艺术家黄永砯、顾德鑫、杨诘昌的作品入选。中国策展人首次闪亮登场当属吕澎在1992年策划的《广州双年展》,翌年年底王林在成都策划了《中国经验展》。到2001年的《第一届成都双年展》,策展人制已经在普遍化、规范化,并出现了“策展人时代”、“策展人中心制”的提法。

1999年我从美国回到北京,没过多久就得知栗宪庭在天津策划了《艳俗艺术》展,这时的策展人主要是把艺术家推向国际做铺垫和推荐给国外藏家,从主办方和艺术家那里得到不确定的回报,没有明码标价的策展费。策展费是从国内市场的兴起开始的,并随着作品市场价格的不断跃升而提高,高的收费据说达到一个参展艺术家1万元,但还不是最高的。大牌策展人的费用高,青年策展人低些,一个展览3~4万元,大型展览与大牌艺术家通常聘请大牌策展人,青年策展人一般只能轮到中小型展览和知名度较低的艺术家的展览。

下面是中央美院毕业青年策展人夏彦国不久前在新浪微博上发的帖子,读者可从中得知策展人需要具备的条件:

手头没有可支配的钱,没有四个人以上的团队,决定权属于非专业一方,层出不穷的突变,几乎所有的小事情都要你去亲力亲为,分身乏术时候还得想办法分身,这时候的独立策展人不变形才怪呢!快变形成金刚了!想做策展人的年轻人看过来,策展人不是把作品凑起来挂墙上定个不痛不痒的主题那样简单啊。

一些艺术机构选择聘请策展人担任艺术总监,多数画廊只挂画出售不做展览,做展览也不聘请策展人。有限的策展机会只能让个别大牌策展人收入丰厚,进入富人行列还要靠市场运作,那就是另一回事了。青年策展人的收入只能说比同龄人高些,但付出也多,夏彦国就在微博中抱怨说:“还有人说吸金,哪来的金子啊?都把自己吸干了。忙最近展览,我都瘦了十斤了。”

长期在封闭在小众圈的中国当代艺术开始受到大众关注,刚刚接触时难免产生各种不解和误解,有些人甚至不想花时间了解,只想知道买什么作品保证发财,连到哪里买都不想知道。这简直是明说我一定要上当受骗,但是你绝对不能骗我。因此,要缩短当代艺术与大众的距离还有漫长的路程,还有无数的普及工作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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